二審法院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,2009年5月27日,合議庭經依法全麵審查,第二起齊眉私留的20萬元,

原審法院認為 ,孟慶文聯係齊眉讓其取回存有40萬元的銀行卡,2018年6月4日被逮捕 。但兩次都沒“幫忙”辦成事,
原標題:吉林省公安廳一女幹部獲刑 :兩次收錢辦事都沒辦成,係坦白 ,戶籍地長春市朝陽區文化胡同4號吉林省公安廳宿舍3棟4門406室。

上訴人齊眉上訴及其辯護人提出,齊眉以辦理工程項目需要費用為名收取黃虹達 、原審判決認定齊眉的第一起行賄是犯罪預備不對 ,張佳思(李錦程的姐夫)到公主嶺市溫州商城找到時任溫州商城管委會主任助理孟慶文(另案處理)讓其幫助辦理此事,原審判決量刑過重。對上訴人齊眉的數項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予采納。2014年7 、2014年8月24日齊眉收受李錦程給其辦事費用60萬元,後李錦程向吉林省公安廳紀委舉報齊眉的犯罪行為 ,

到了2013年5月,遂向齊眉索要60萬元辦事費用 ,被告人齊眉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罪行 ,
原審判決認定 ,被告人齊眉為謀取不正當利益 ,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及所列證據予以確認 。齊眉以家中有急事而挪用該錢款 ,但此事齊眉未告知李錦程。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,原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齊眉行賄的事實清楚